离职沙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身份证明材料:
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这是确认提取人身份的重要材料,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均需复印。
户籍证明材料:
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。该材料用于证明申请人的户籍信息,是沙县提取公积金的辅助证明材料。特别是非本市区域户口的申请人,通常需要提供这一材料。
离职证明材料:
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。这是证明申请人已经离职的关键材料,由原单位出具,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印章。
沙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:
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》或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。这是沙县提取公积金的必备申请表,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并填写,也可以从单位或网上下载后填写。注意,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提取金额可暂不填写。
公积金卡或联名卡:
公积金卡或联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。这是为了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直接转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。
其他辅助材料(视情况而定):
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,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,如最近一年的缴存证明、房屋买卖合同、房屋产权证等。这些材料主要针对购房提取等特定情形,一般离职提取公积金不需要。
在准备以上材料时,请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都齐全且清晰可辨。同时,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,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对。
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业务,可以委托他人代办。但除提取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、委托公证书或单位出具的《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》等额外材料。具体代办流程和要求,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